报名须知
征集方案
在Design Gallery 1953举办的展览策划。展览内容不限类别,只要与设计相关即可,包括产品设计、 平面设计、建筑,以及其他与个人设计实践相关的领域。
报名资格
符合报名资格者如下:
- 1. 不限国籍与年龄(但与事务局的联络及展览相关文件必须使用日语)
- 2. 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
- 3. 同意本报名须知,并能够从展览筹备至结束全程负责执行者
展览设施
Design Gallery 1953
地址:Matsuya 银座7楼
东京都中央区银座3-6-1 104-8130 日本
面积:45㎡
天花板高度:2.3m
评审流程
本奖项的评审由 Japan Design Committee 成员及从中选出的评审委员共同负责,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2件优秀作品。
结果公布:将在官方网站上发布。
评审标准
本奖项旨在通过在Design Gallery 1953举办展览,推动设计的思想、领域与品质以面向未来的方式持续发展。评审标准如下四点:
- 1.【提案性】在新视角、领域及流程等方面的提案能力与影响力
- 2.【概念性】展览企划整体概念的质量
- 3.【设计质量】展览及展品设计完成度
- 4.【可实现性】在Design Gallery 1953实施展览的可行性
报名材料
请将以下全部报名材料发送至下方邮箱地址。详细信息请务必参阅官方网站及报名须知。
- 1. 报名表(个人用/团体用)
PDF可通过下方按钮下载。 - 2. 企划书(A4横向格式,自由版式,10页以内)
企划书需包含以下内容:- a. 展览标题
展览标题需以“展览主体名称”与“主题”的形式标注: “展览主体名称・〇〇〇〇〇〇展”
例:“森正洋・和之餐具展”“LAMY・德国设计的精密之美展” - b. 展览的主题与目的
- c. 展览所提出的内容
- d. 展品、展览概念及实施方案(含图纸、效果图)
- e. 展览实现的组织架构、时间安排与预算
- f. 展览联动企划(相关活动、商品销售等)
- a. 展览标题
- 3. 过往作品作品集(最多5页)
不接受链接形式提交
请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发送至:
award@designcommittee.jp
日程安排
报名开始:2026年2月18日(星期三)10:00
报名截止:2026年7月3日(星期五)20:00
评审:2026年8月
结果公布:2026年9月中旬
展览举办:
a. 2027年2月17日(星期三)— 4月12日(星期一)
b. 2027年4月14日(星期三)—6月7日(星期一)
主办方可能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日程等安排,届时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。
展览实施相关费用等
- 1. 展品、企划及制作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。
- 2. 与展览相关的施工费用原则上由主办方(Japan Design Committee)在预算范围内承担。
- 3. 场地使用费不予收取,但如需使用商品销售空间等,需另行协商。
- 4. Japan Design Committee 承担的主要费用详情请参阅附表。
注意事项
- 1. 关于参赛作品
- 如参赛作品包含以下任一情况,将被视为无效或取消入选资格:
- a. 报名信息存在虚假内容的情况
- b. 因报名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
- c. 被认定或可能被认定为抄袭的作品
- d. 包含歧视或诽谤内容、违反公序良俗或其他法律法规的作品
- e. 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商标权、著作权、肖像权等权利的作品
- 如参赛作品包含以下任一情况,将被视为无效或取消入选资格:
- 2. 展览场馆内禁止事项如下:
- a. 使用危险物品(严禁火源;刀具等锐器必须进行封装处理)、以及散发异味或有腐败风险的物品
- b. 无法恢复原状的展览施工或展示形式
- c. 获奖者在夜间施工期间的现场陪同参与
- d. 在天花板及地面进行装饰或施工
- e. 超过轨道式配线导轨的承重限制(单点最大3kg)
- f. 无法确保必要通行动线的展览(必须预留900mm轮椅通行宽度)
- g. 导致储藏门(详见图纸)无法正常开关的展览
- h. 在Matsuya Ginza营业时间内产生大音量(包括施工及展示演出)的行为
- i. 在画廊内及店铺内进行喷涂或涂装作业
- j. 使用耗电量过大的设备
- k. 将两个出入口(详见图纸)完全封闭的展览
- 3. 关于宣传与推广
- a. 展览企划的详细信息将通过 Japan Design Committee 官方网站、社交媒体及印刷物进行发布。除此之外的宣 传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。如需进行申请者自行承担费用的宣传活动,必须事先确认并遵守举办场地 Matsuya Co., Ltd.,相关广告及宣传规定后实施。
- b. 获奖者及获奖团体须同意主办方(Japan Design Committee)对展览作品进行摄影,并将相关照片用于宣传用 途,作为获奖条件之一。主办方可为宣传目的在各类媒体中无期限、无偿使用上述内容。此外,获奖者须同意授 予基于著作权法第27条及第28条的二次使用许可,并放弃行使著作人格权。
- 4. 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
- a. 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将用于回复咨询及事务局的联系等用途。
- b. 在评审结果公布及企划展举办时,可能会公开申请者姓名等信息。
- c. 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其他详细内容,请参阅本委员会的隐私政策。提交申请即视为同意本隐私政策
- 5. 其他事项
- a. 主办方可能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日程等安排,届时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。
- b. 在评审开始前,主办方可能就提交的企划方案进行相关咨询。
- c. 评审结果不接受任何个别查询。
- d. 若获奖后发现参赛企划或作品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,将取消获奖资格。如因此对主办方或协办方造成任何 损失,主办方有权向获奖者索赔相关损失。